《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发布 举报人奖励金额上限提升至20万元

2022-11-26 06:40:24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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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将举报人奖励金额上限由此前的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各级医保部门已对外公布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举报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种途径进行举报。国家医保局专门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发运用了举报投诉管理系统,力求对各渠道举报线索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精准管理,一方面对各地投诉举报实施全流程管理,确保凡举必查;另一方面及时督导各地医保部门按时、足额发放举报奖励,确保应奖必奖。目前,该系统已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江西省开展试点,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医保部门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匿名举报并且有领取奖励意愿的举报人,可以在医保部门通知领取奖励后,及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以便医保部门核实后兑现奖励。举报人也应对举报内容及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在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时,举报人也可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举报,亦符合领取奖励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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