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4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向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表示将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要求市场主体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等。
受新冠疫情影响,北京朝阳区等地最近出现了居民集中采购生活物资的现象。令人欣慰的是,超市货架被抢购一空后,很快被填得满满当当,这充分印证了有关部门关于“供应稳定,货源充足”的表态。为保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用品价格稳定,有关部门亟须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遏制惩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这一轮疫情发生后,北京尚未发现突出的价格违法行为,但提前打“预防针”很有必要。疫情形势一旦复杂化、严峻化,势必对保供稳价带来考验,不排除某些经营者趁机通过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等行为获取暴利。这在一些地方已有先例。
在一些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查获了多起价格违法行为,如企业利用社区团购销售面点、水果进行价格欺诈,药店哄抬药品价格,超市销售“天价白菜”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惩罚了违规者,警示了其他经营者,对抗击疫情是有力支援。相对于这种事后查处,特别是鉴于价格违法行为已经产生了不良影响,最好的市场监管是在违法行为发生前就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使经营者不敢、不能触犯法律。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就是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有效药”。该告诫书共提出八点要求,既明确要求遵守相关法律,也要求明码标价、不得哄抬物价、不操纵市场价格等。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这相当于给经营者打了一针“清醒剂”。
虽然告诫书的内容并不新鲜,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早有表述,但在特殊时期有望发挥特殊作用。告诫书是提醒某些经营者别把疫情当商机发疫情财,别把价格违法行为当儿戏。如果某些经营者有趁疫发财的念头,这种告诫书相当于泼了一盆冷水。
上述告诫书表明,市场“守夜人”不仅没有睡着,而且在疫情期间异常清醒,很清楚某些经营者容易出现哪些价格违法行为,所以提前予以告诫。同时,这种告诫书也是提醒消费者对市场价格行为加强监督,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也得到了明确。
假如某些经营者不把这种告诫书当回事,在利益欲望驱动下仍然胡作非为,那么其面临的很有可能就是从严从重处罚。因为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价格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大于平时,只有从严从重惩罚违规行为,才能保供稳价,助力城市早日战胜疫情。
我们要意识到,价格违法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影响物价稳定,还可能影响市场供需平衡。譬如,若某些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一方面影响市场供给;另一方面刺激市场放大需求,加剧供需矛盾,所以规范价格行为对保供稳价意义重大。
从某种角度讲,这是市场监管“先礼后兵”中的“礼”,即先善意地提醒经营者注意事项,如果某些经营者顽固不化违反价格规定,则要出“兵”了。而从监管角度来说,发布一纸告诫书比较容易,严防价格违法行为发生还需付出更多努力。
发布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告诫书,是为应对疫情、保供稳价打下了一剂“预防针”,这一针打得很及时、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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