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宁波发布”发布最新通告——
4月12日凌晨,浙江宁波鄞州区新增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感染者。4月8日核酸检测为阴性。
该感染者4月5日以来曾到过的主要公共场所和活动轨迹如下:
4月6日上午,宁波大学;下午,中河街道联心菜场、沧海路与长寿东路交叉口附近。
4月7日上午,宁波大学;下午,东胜街道张斌桥菜场旁丝君美发店、M6生鲜店(鄞州区中山店)。
4月8日上午,宁波大学;下午,百果园(鄞州区华泰街店)、沧海路与长寿东路交叉口附近。
4月9日下午,东钱湖利民村、沧海路与长寿东路交叉口附近。
4月11日上午,M6生鲜店(鄞州区中山店)、沧海路与长寿东路交叉口附近。
宁波大学发布疫情防控重要通知
4月12日,宁波大学发布相关通知,全文如下——
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我校一名教师在居住社区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已采样送宁波市疾控中心复核。该教师在4月8日校内检测及之前的检测中结果均为阴性,4月9日至今未进校。
为巩固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传入校园,维护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4月11日起全面开展线上教学的基础上,决定自4月12日8时起,对校园实行静态管理。
一、所有校区实行封闭管理
即日起,全体在校学生留在寝室,非必要不流动;未在校师生,除防疫工作需要,其他人员暂不进校;严禁校外人员、车辆进校(防疫、物资保障人员、车辆除外)。
如无特殊紧急情况,教职工不得离开宁波市,确需离开宁波市的,需履行外出审批手续(关注宁波大学企业公众号,进入教职工外出审批系统进行审批)。
解除封闭时间根据疫情综合情况另行通知。
二、有序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暂停线下授课(含实验课程、临床实习等),师生按课表规定时间开展线上教学。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线上指导。在校居住的学生暂停校外实习。
三、启动全员核酸检测
在校师生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在校外的师生就近自行检测并报告结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校园以单独校门区域为单位,实施封闭管理,师生不跨区域流动,校区间班车暂停运行。
四、严格场所管理
学校餐厅取消堂食,在校师生三餐全部由学校安排专门力量统一配送。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暂停开放。
五、加强卫生整治和消杀工作
严格落实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不留死角、不漏一处。
六、强化健康管理
师生员工应做好自我防护,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和“一米线”“三件套”“五还要”等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请广大师生积极配合填报学校每天发布的疫情排摸系统(企业微信号或今日校园)。
七、进一步加强关爱帮扶工作
学生工作专班要深入到学生宿舍,主动关心学生,认真做好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生活所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做好师生关心关怀,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八、做好值班值守
各单位(包括独立设置研究院所)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条件的辅导员驻校办公。各校区及二级单位要根据学校要求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人,遇到情况按预案和流程第一时间处置。
九、严格流调管理
学校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复测及流调,快速确定核酸异常人员、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及管控场所。居家的教职工,非必要不外出,严格按照学校和所在地的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涉疫消息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教职工若有涉疫情况,要配合所在地防疫部门开展工作,接受疫情防控安排。请广大师生高度重视“四方责任”中的个人责任,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学校将严肃处理疫情防控瞒报、迟报、谎报行为人员。
十一、继续增强防范意识
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及时拨打校医院预检分诊电话13362865187。
学校将全力做好各项保障。感谢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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