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超长“预售”透支信任

2022-04-08 07:23:56

来源:北京日报

夏天快到了,冬装还没发货;店家才是上帝,怎么催都没用……一段时间以来,电商超长预售之风备受诟病,消费者叫苦不迭。

何为预售?顾名思义,消费者需在产品上市之前预先付费,当预售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下商家才投产并发货。作为一种电商新玩法,预售制多适用于一些制作繁杂的商品或首发上市的新品。此举能让商家提早回笼资金、厂家科学安排产能、消费者得到一定实惠,可谓“多赢”,但问题在于,眼下这一模式却有跑偏之势:适用范围无限扩大,什么商品都能往上蹭;时间周期越拖越长,以往多是七天,现在一个月乃至几个月也很常见。有网友戏言,“去年一滴相思泪,至今未流到腮边。”更过分的是,定金不能退、商品打完折更贵、发货时间一改再改、无货被强行退款等问题也不断滋生。久而久之,等怕了、被坑苦了的消费者,便开始绕着预售走了。

吐槽不断,商家为何还对“预售”乐此不疲?首先是抢占市场。预售制能拉长营销时间,为商品多多造势,提前争夺消费者。而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以销定产、降低风险。就拿服装行业来说,款式多样,更新频繁,一不小心产品就可能过季、滞销。有业内人士透露,一些网红服装店100款新款可能只有20款是现货。一旦预售不及预期,或让消费者一直等待,或以种种理由取消订单。一通操作下来,商家稳赚不赔,但种种风险全都甩给了消费者。以时间换空间,规避“库存风险”是商家控制成本之举,但把预售当降低服务水准的保护盾、挡箭牌,乃至食言而肥,就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之嫌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预售不能损人利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此外,对于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法律条款清清楚楚,由不得商家自说自话。对于新模式带来的新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行动,好好立规矩、敲警钟。与之同时,电商平台也要完善管理,比如,限制最长预售期限,针对超出最长预售期限的商品不予优先展示或不予上架等。说到底,只有提高违法失信成本,才能避免预售制走向畸形。

更大范围看,从“优惠算法堪比奥数”到“超长预售”,层出不穷的电商套路,消磨的是耐心,透支的是信任。一众商家若沉迷于此,自作聪明,损害的只会是信誉这一立足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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