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7)
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经流调排查,现将省外返兰陵宋某科(无症状感染者6号)、宋某超(无症状感染者7号)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宋某科行程轨迹情况
3月21日
15:20到兰陵县人民医院,从北门进入院内;
15:26步行至门诊楼一楼大厅电梯口,乘电梯至9楼呼吸科病房,全程佩戴口罩;
16:09离开呼吸科病房,自9楼乘西电梯下楼,步行至兰陵县人民医院北门,之后回病房;
20:41到兰陵县人民医院北门取核酸检测报告,之后回病房。
3月22日
6:58到兰陵县人民医院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7:16自兰陵县人民医院去河东区临沂市肿瘤医院;
16:27返回兰陵县;
18:30在尚岩镇岳村尚尚牛肉馆用餐,餐后返回尚岩镇西水沟村家中未外出。
3月23日
3:00接兰陵县疾控中心电话,到兰陵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并隔离。
宋某超行程轨迹情况
3月21日
15:20到兰陵县人民医院,从北门进入院内;
15:26步行至门诊楼一楼大厅电梯口,乘电梯至9楼呼吸科病房,全程佩戴口罩;
16:21离开兰陵县人民医院,分别到卞庄街道南小庄村,新兴镇板闸湖村、东凤庄村送人;
17:35在尚岩镇新村浩然超市购物,之后回尚岩镇西水沟村家中未外出。
3月22日
6:45到兰陵县人民医院;
7:16自兰陵县人民医院去河东区临沂市肿瘤医院;
16:27返回兰陵县;
18:30在尚岩镇岳村尚尚牛肉馆用餐;
19:00到尚岩镇西水沟村张某家中借充电器,之后回家未外出。
3月23日
3:00接兰陵县疾控中心电话,到兰陵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并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2人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要紧张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每日测量体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居)报告。对上海等长三角地区来人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对3月6日以来上海市江桥蔬菜批发市场方向来人,第一时间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兰陵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285120
兰陵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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