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营口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鲅鱼圈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车辆管控的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鲅鱼圈区全域范围内车辆实行管控,2022年3月16日17时起,鲅鱼圈区全域范围内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供车辆、物资配送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外(持有通行证),其余一切车辆禁止通行,届时全区路口交通信号灯调整为红灯,市民非必要不出行。接送待产孕妇、重病就医人员等紧急情形的车辆,经路面现场执勤人员依照鲅鱼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进行确认,符合条件允许通行。鲅鱼圈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派专门警力对不按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追究相应责任。
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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