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严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2022-03-01 05:12:00

来源:新京报

记者昨日(2月28日)从教育部获悉,截至目前,原12.4万个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到9728个,压减率为92.14%;2022年教育部将严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同时强化非学科类培训治理。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从各地排查情况看,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巩固治理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非学科类培训升温趋势明显,价格走高,总体监管较为薄弱。

组织开展“营转非”“备改审”回头看

上述负责人表示,2022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巩固成果、深化治理、提升水平、防控风险”的思路推动“双减”取得新成效。

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审,组织开展“营转非”“备改审”回头看,坚决防止旧态重演。严打隐形变异,将隐形变异培训纳入综合治理范围,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严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防止出现新的培训热。

强化非学科类培训治理。坚持非学科类培训的公益属性,同样将其作为立德树人的事业,区分非学科类培训与学科类培训的异同,准确把握特点,建立规范制度,明确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密切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非学科类培训治理实效。

健全完善工作推动机制,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力量建设,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开展综合执法。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应用,以信息化手段提高校外培训治理效能。

建议家长勿跟风报名校外培训班

对于家长报名校外培训机构,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给出3点提醒建议。

一是理性参与培训。多与学校、老师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注重结合孩子的个性特质、兴趣爱好和学习状况等因素,因材施教,能在学校满足补差、拓展等需求的可以不再为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切勿盲目跟风。

二是选择合规机构。确有培训需求的,要认真查看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与教育部门公布的黑白名单进行查询核对,事先了解其从业人员、资金监管、收费标准等情况。

三是与培训机构签署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不超过规定时长缴费,主动索要发票等收付款凭证。同时,自觉抵制变相违规培训,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注

非学科类培训应坚持公益属性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强调,非学科类培训与学科类培训一样,都是立德树人的事业,都应坚持公益属性,遵循教育规律,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把非学科类培训监管作为工作重点。首先把握特点,区分非学科类培训与学科类培训的异同,准确把握非学科类培训以素质类为主、行业属性突出、种类繁多等特点,加强研判,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建立由体育、文化、科技、人社等行业主管部门为主负责,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发改、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其他综合部门共同履责的综合监管机制;建立相应的价格、人员、材料等规范,完善准入制度,明确标准要求。此外,加强非学科类治理的顶层设计、蓝图规划,其次对行业准入、价格调控、日常监管等重点问题逐个破解。

从严监管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

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是否要按照“双减”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在2022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落实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强调,高中也必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要求,从严监管,防止产生新的培训热。

“对于家长和学生的学科类学习需求,学校要通过拓展和补差积极满足。高中学校既要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又要按照各地规定严防违规集体补课。”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举措

彻底斩断竞赛与培训机构利益链条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各项竞赛活动是造成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过重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近三年来的工作经验,发现在竞赛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借机开展培训、收费或变相收费、评奖过程不够规范、清单外竞赛违法违规举办等问题。

昨日记者获悉,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对《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2022年将规范竞赛活动更加有序开展,彻底斩断竞赛与培训机构的利益链条。

启动校外培训监管立法研究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校外培训监管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随着“双减”和校外培训治理的深入,中央和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在推进过程中取得了积极进展,具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

上述负责人称,目前已经着手校外培训监管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启动了校外培训监管立法研究,正在研究理顺校外培训监管立法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关系,对相关实践进行总结,对一些难题进行深入研判,对一些关键点进行实验探索,目前已初步明确了校外培训监管立法的框架体系、主要内容、重点问题。

将对校外培训“严重违法”作出界定

今年2月,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上述负责人解释称,严重违法行为原则上指全国性、跨区域,有重大影响、巨大危害的案件。据悉,教育部正在制定《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此作出明确界定。“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可对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巨额罚款的额度要根据其非法收入来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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