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做好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及时空轨迹重合人员排查管控工作,2月24日,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某确诊病例在葫芦岛市连山区部分活动点位予以公布,现急寻以下重点人员:
一、某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曾于2月17日7时20分至7时50分,乘坐1路公交车(辽P01500D/自编号00704)经炼油厂站至市场监督管理局站以现金支付方式的同乘人员。
二、某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曾于2月17日16时40分至17时,乘坐1路公交车(辽P02222D/自编号00705)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站至炼油厂站以现金支付方式的同乘人员。
三、某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曾于2月17日17时10分至17时15分,在东门市场金域超市(石油街道店)购物人员。
四、某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曾于2月17日17时17分至17时32分,在百果鲜水果蔬菜超市(东门市场店)一楼购物人员。
五、某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曾于2月20日5时59分至6时40分,乘坐1路公交车(辽P00306D/自编号000674)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站至炼油厂站以现金支付方式的同乘人员。
六、某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曾于2月20日7时至7时40分,乘坐1路公交车(辽P00328D/自编号000680)经炼油厂站至市场监督管理局站以现金支付方式的同乘人员。
请广大村(居)民朋友,认真对照上述时间地点进行自我核查。如发现时空轨迹重合且尚未落实管控,请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中心、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报告登记,配合落实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排查和诊疗,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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