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金之风”近几年再度流行,食品点缀上金箔金粉后往往“身价倍增”。媒体调查发现,一款平时售价5元的冰淇淋配上几片金箔后就卖到58元,一块覆盖薄薄一层金箔的巧克力甚至可以卖到12万元,还有金箔冰淇淋售价高达14万元。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监管部门亮明对“黄金食品”的态度,推出专项整治行动,很有必要。食金并无保健和医疗作用,可在现代法治语境和食品安全监管语境下,仍然有不少商家把食金当成营销噱头,仍然有不少消费者把食金当成一种时髦。前几年,金箔酒、金箔水、金箔大餐等曾引发广泛争议,但这种争议似乎并未怎么影响“黄金食品”的生存发展。如今,“黄金食品”不断开疆扩土,蛋糕、冰淇淋、糖果、火锅等多类食品都被贴了“金”。
“黄金食品”的发展态势和“存在感”,不仅让人对其合法性、合理性产生困惑,还会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发出的查处通知,不啻对“黄金食品”的当头棒喝,有助于消除市场分歧,统一社会共识,也为全面遏制“黄金食品”指明了执法切入点。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法律严控食品添加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金箔金粉等物质既非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显然,添加金箔金粉的“黄金食品”属于法律禁止生产经营的“黑名单食品”,监管部门查处取缔“黄金食品”的生产经营于法有据。
一些商家宣称“黄金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能,但实际上,金不是人体必需元素,没有任何营养价值,且金的稳定性很高,在人体内不受胃液影响,不会被消化吸收,金箔金粉等物质被食用后,会原封不动地离开人体。如果食用的黄金量过大,还会影响消化或造成肠胃不适,甚至会造成更严重的健康危害。
在相关投诉平台上,有不少关于“添加金箔”的投诉,一些消费者投诉反映吃金箔食品后出现恶心、拉肚子等情况。《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禁止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或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禁止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商家宣称“黄金食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构成了虚假宣传,违背了法律禁令。
消费者体验“黄金食品”,大都出于相信食金能延年益寿、彰显身份高贵或猎奇,商家正是利用了这样的消费心理。消费者需要端正消费理念,商家也需要端正营销理念。“食金”本质上是一种奢靡浪费,既背离了餐饮文明要求,也会造成实质浪费,并向社会释放错误信息。各方应该共同努力,有力抵制这种不良的风气。反食品浪费已进入法治轨道,有必要把反“食金之风”纳入反食品浪费的范畴,统一明确商家的责任,统一安排监管执法行动,统一开展文明消费宣传。
希望监管部门的明确定性和执法行动,能够在社会吹响反“食金之风”的号角,凝聚社会共识,把金箔金粉等类物质从食品中“分解”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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