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告:2022年2月8日以来,葫芦岛市绥中县陆续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切实做好密接、次密接人员的排查管控,确保不漏一人,现将部分确诊病例所涉风险点位公布如下:
一、绥中县太空加油站
2月10日核酸检测阳性患者,曾于2月6日上午11时许,到绥中县太空加油站加油。付现金200元并在加油站收费室内兑换饮料,其间未佩戴口罩,同时段购物的5名人员使用现金支付,人员无法核实。
二、“辽P70306”“辽PB0570”客车
2月15日报告的一新冠阳性病例,于2月7日上午在大王庙镇乘大客(辽P70306)至绥中,17:00左右乘客车(辽PB0570)返回大王庙,往返同车人员约45人,同车人员存在感染风险。
三、绥中县“葫芦岛肥牛”饭店
2月15日报告的一新冠阳性病例,于2月7日11时—13时,在绥中县“葫芦岛肥牛”饭店312号餐桌就餐,同时间段在304桌、306桌就餐人员存在感染风险。
四、“辽P75060”1路公交车
一新冠阳性患者于2月7日13时30分许,在南门口乘坐1路公交车(车牌号辽P75060,车程10分钟)到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下车。以上时间段乘坐辽P750601路公交车人员存在感染风险。
五、加碑岩乡王家店村小明诊所
2月11日报告的一新冠阳性病例,2月7日,17时—19时于王家店村小明诊所输液。
2月7日17时—19时在以上区域与马某某行程轨迹存在交集人员存在感染风险。
六、加碑岩乡王家店医院(王家店卫生院)
加碑岩乡王家店医院(王家店卫生院)工作人员、医生、陪护人员等3人核酸检测呈阳性,2月7日及以后在王家店医院就诊、工作及其他相关人员存在感染风险。
七、裕隆苑一期门口“裕隆苑超市”
一位2月12日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曾于2月9日10点左右在裕隆苑一期门口“裕隆苑超市”购物,停留时间约20分钟。
八、加碑岩乡王家店“柏慧艳都超市”
一位于2月9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曾于2月6日11点10分左右到加碑岩乡王家店柏慧艳都超市买菜。
同时间段内在加碑岩乡王家店柏慧艳都超市内购物人员存在感染风险。
九、绥中县公园旁“德利生鲜超市”
一位2月9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曾于2月8日8:00左右在绥中县公园旁的德利生鲜超市(三和供暖前面的公园东侧)购买芹菜、木耳、银耳、花生米四样蔬菜,其间接触的服务员10人已排查。
同时间段内在德利生鲜超市内购物人员存在感染风险。
以上时间段在相关场所的人员存在风险,请上述时间段相关场所内人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所在单位和疾控中心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绥中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29—6121443
(总台记者 李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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