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27元,增长11.0%,增速比全国高0.5个百分点,比全省农村高0.4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加快2.0个百分点。与2019年比,两年平均增长10%,比全省农村高0.8个百分点。
2021年以来,我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出台《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云南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及东西部协作“十四五”规划,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进一步加快,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021年,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713元,比上年增加719元,增长18.0%,与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4.7%,成为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得益于全省疫情防控有力,保就业措施落地见效,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序推进,助推脱贫地区工资性收入增长。
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在全省交通住宿餐饮旅游业逐步复苏、居民经营活动有所回升、全省粮食产量、畜牧业生产再创新高、生猪价格企稳、玉米等农产品价格较好等因素的拉动下,2021年,我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748元,比上年增加384元,增长7.2%,较2019年,两年平均增长6.9%。
此外,2021年,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461元,比上年增加172元,增长7.5%,与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8.9%。转移净收入的稳定增长,使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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