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3月1日起启动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
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两种情形之一的需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公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了预约办税服务。
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个税汇算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则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