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布通告: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途径传播,经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全市道路货运车辆驾驶员立即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同时,从重点地区返连道路货运车辆驾驶员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交运明电〔2021〕30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并在返连后及时向属地社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按要求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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