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消息,由于深圳已转为低风险地区,相关疫情防控政策也随之调整,深圳市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措施有了新变化:取消为防疫设置的定点药店制度,市民在全市所有药店均可购买“37+3”品种。
这些变化具体是:
取消定点药店,全市所有药店均可销售“37+3”品种;
为确保广大市民安全购药,请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购买“37+3”品种,或在购药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购买“37+3”品种继续实施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购药市民请根据药店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实名登记;
如您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十大症状,请您及时就医;
购买“37+3”以外的品种不再需要登记报告。
“37+3”品种产品就是广东省药监局《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37种药品、深圳市新增的2类药品和体温计。“37+3”品种产品包含维C银翘片、感冒清热颗粒、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头孢菌素类(所有口服剂型)、阿莫西林(所有口服剂型)等常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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