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重点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省重点水域垂钓行为,进一步巩固全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效。该《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办法》重点水域是指,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的干流;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水域。
此外,《办法》提出,禁止垂钓区域及时间以外的区域、时间允许使用符合规定的钓具、钓法进行休闲垂钓。倡导正确、健康文明的休闲垂钓行为,禁止一人多竿、多线多钩、钓获物买卖等违规垂钓行为。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禁止垂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