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23日电(彭宁铃)23日下午,中新网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四川省高院定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9点半,在四川绵阳监狱对张志军灭门女婿全家案进行宣判。被害人邹阳(化名)的表姐杨女士表示,希望获得公平公正的判决,希望三位亲人早日入土为安。
据此前报道,因家庭纠纷,2019年1月10日,邹阳与其母杨某芬、父邹某海一家三口被岳父张志军刺死在了自己家中。2019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张志军提起上诉。
2020年10月,四川省高院判处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判决书显示,四川省高院认为,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另外,从张志军的主观恶性来看,“尚不属于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
二审改判一度引发社会争议。针对其中所涉“谅解书”,邹、杨两家近亲属还提出,谅解书为张志军女儿张云(化名)出具,被害人亲属对此并不知情,今年4月,被害人亲属委托律师向四川省高院递交了申诉书,表示拒绝谅解张志军,希望对案件进行再审,并依法判处张志军死刑。
4月30日,四川省高院发布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通报。8月20日,该案在四川绵阳开庭再审。
12月23日下午,被害人家属方的代理律师收到了四川省高院的通知,法院定于12月31日上午9点半,在四川绵阳监狱对张志军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宣判。因疫情防控要求,再审宣判仅限于律师和6名申诉人参加。另外,因邮寄送达时间较长,此次宣判通知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杨女士表示,作为被害人家属,得知案件即将宣判的心情有些复杂。“一方面是喜悦,等了这么久,终于要等来结果,另一方面也担忧,结果不是我们所期待的。我们希望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判处张志军死刑立即执行,希望三位亲人能早日入土为安。”
此前,杨女士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曾表示,自案发已近3年,该案一直未宣判,而由于涉及到丧葬费与抚恤金等事项,被害人三人至今尚未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