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2月10日电 (杨静)为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山西省发改委结合成本监审情况,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班型、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起草《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2月13日以前,公众可登录山西省发改委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按照《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线上培训收费标准方面,该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培训基准收费标准,每生每课时17元。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培训基准收费标准,每生每课时20元。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标准课时长为30分钟。
线下培训收费标准方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培训上限基准收费标准均按照行政区域、班型划分。
其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太原市城区10人以下班型,每生每课时收费28元;县区35人以上班型,每生每课时收费7元。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太原市城区10人以下班型,每生每课时收费35元;县区35人以上班型,每生每课时收费13元。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标准课时长为45分钟。
同时,该省要求科学核定学科收费标准。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班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省定的上限范围内,分类制定本市区域内线下学科类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各培训机构在本市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各年级、各学科具体收费标准。
此外,山西省要求强化收费信息公开。各培训机构应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