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杜绝“以供代管”“以托代管”,并指出,要吸纳专业管理人士及部分师生和学生家长参与招投标,加强对招标程序和过程的实际监督。
《通知》指导学校: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供餐能力、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供餐单位,并与其签订严格的供餐合同。对不具备远距离配送能力的供餐单位,应停止其供餐。
学校要实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要将校领导陪餐制度严格落实到位,确保每一餐都有一名校领导陪餐,及时将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反馈供餐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总台记者 田萌 王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