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该怎么“整”?——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新华社记者侯雪静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正视问题。一些地方在推进工作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人居环境整治该如何推进?在国新办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
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厕所虽小,关系民生。
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预计今年超过70%。”
但记者调研发现,在有的地区,因为模式不适应,建了没法用;有的因为缺乏管护机制,锁上不让用;有的因为质量不高,建了不耐用。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说,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督促地方把问题整改到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要真正把农村厕所革命这件民生大事办好办实。”李伟国说,“要选准技术模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
解决农民群众的问题,还需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所以,这次行动方案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强调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李伟国说。
突出农民主体作用,要激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李伟国说,要广泛宣传发动,让农民自觉参与环境整治;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农民转变观念、改变习惯;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培育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
从摆脱“脏乱差”到追求乡村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迈入了新征程。行动方案特别强调,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秦海翔说,这次行动方案将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健全传统村落评估和警示退出的机制,让传统村落焕发出新的活力。
秦海翔说,截至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分五批将6819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建立了挂牌保护制度。在10个市州实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了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
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管护机制
近几年,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但同时一些设施设备建而不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对于东部、中西部城市近郊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说。
他说,要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行管护。探索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
此次行动方案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强调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刘焕鑫表示,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擦亮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绿色底色,可以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