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为牺牲民警冯中成举行追授英雄称号仪式,凶手被判处死刑

2021-11-23 22:31:35

来源:互联网

11月23日下午,追授冯中成“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荣誉仪式在重庆石柱县举行。重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石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相关负责人,石柱县政法干部、公安民警以及各界群众代表参加荣誉仪式,向冯中成同志致以崇高敬意。

重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追授冯中成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向冯中成遗孀颁授“一级英模”奖章、证书。

冯中成,男,汉族,重庆石柱人,1968年5月生,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

2021年7月21日上午,冯中成面对持刀伤人、打砸闹事的犯罪嫌疑人,不怕牺牲、英勇无畏,为保护群众安全挺身而出,与犯罪嫌疑人殊死搏斗,不幸被刺中肝脏,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53岁。

冯中成从警30年来,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忠诚履职、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派出所工作期间,他深入辖区了解社情民意,妥善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2007年从事交巡警工作后,他潜心学习、刻苦钻研,迅速成长为单位业务骨干,带领民警累计处理交通事故2300余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万余起,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出了突出贡献;在负责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管理、机动车远程查验审验审核工作中,他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全面排查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尽心竭力服务一方百姓,赢得了运输企业和广大群众一致好评。他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工作,舍小家顾大家,以实际行动树立了基层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嘉奖12次,多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

冯中成牺牲后,重庆市委追授他“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重庆市委市政府追授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重庆市总工会追授他“重庆五一劳动奖章”。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冯中成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同日上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冯中成被杀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李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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