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日进百金?这种“好事”听起来是不是很有诱惑?其实不然,刷单不仅会遇到诈骗,让你的钱包空空,更有可能你的个人隐私已被人暗中打包到处买卖!近日,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车站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
10月30日上午,分局有关部门经深入分析研判,发现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湖北省咸丰县活动的线索,遂指令车站派出所核查具体情况。接到指令后,车站派出所迅速驱车赶往湖北省咸丰县某处展开侦查抓捕工作。11月1日上午,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民警经多方走访摸排,连夜蹲守布控,成功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查,刘某自2020年开始便在网上从事所谓“刷单”业务,利用“刷单”人员在微信群或QQ群中发布的相关内容,暗中收集姓名、电话号码、验证码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随后将收集的信息转发至某微信群进行贩卖,每条信息出售价格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截至案发时,刘某收集、转发公民个人信息约5000余条,非法获利3万余元。
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刘某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不要刷单!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和刷单都是诈骗!千万不要相信“继续刷单,才能提现”的谎言,掉入连环骗局,遭受更大损失!不要随意提供个人隐私信息,验证码给其他人!如果遇到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