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和12日,经核酸检测复核,并经内蒙古自治区专家组会诊确定,额济纳旗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确诊病例(均系集中隔离场所隔离人员),为额济纳旗第3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第161例确诊病例。已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3:樊某某,男,30岁,国道331路井驿站工地工人,住工地宿舍。
9月30日到额济纳旗国道331天鹅湖项目工地工作。
10月8日到额济纳旗国道331路井驿站工地工作。
10月27日开始在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确诊病例161:刘某某,男,51岁,包头路通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道213项目)管理人员,住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胡杨王酒业大门西侧龙建路桥复式楼东二楼(额济纳旗中学对面)。
10月17日以来,除做核酸采样外,其他时间均在胡杨王酒业大门西侧龙建路桥复式楼东二楼宿舍未外出。
10月29日开始在隔离酒店集中隔离。(总台记者 刘晓波 宝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