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南常德市汉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1例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的密切接触者曾在汉寿县活动(目前已在长沙隔离),经流调核实,汉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前公布了这名密切接触者曾某的活动轨迹,具体如下:
10月20日
10:00,乘坐从长沙到汉寿的商务车湘JM9108(司机张某某),12:00在汉寿新乔幼儿园下车,找前同事聊天、吃饭,直至17:00乘坐彭某某男友苏某某的私家车,三人一同回东润花园小区11栋2单元602聊天、吃饭至21:00。
随后,苏某某自驾送二人到益明超市(南门店)购物,于21:15到达。购物时间约15分钟,其间仅曾某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彭某某男友在车上等二人购物后,三人一同回东润花园小区11栋2单元602。到家后与彭某某、苏某某、丁某、陈某打牌至23:55。
10月21日
7:30左右在东润花园小区乘坐网约车湘J77X73前往汉寿畅兴客运车站,7:40到达,随后乘坐中巴车9:00到汉寿县罐头嘴镇福兴村一组家中(无车票,现金支付)。
13:00由其父亲曾某某骑摩托送至罐头嘴镇。13:30随手拦了一辆的士前往汉寿县,14:00到新乔幼儿园(现金支付),与前同事聊天直至16:45,随后在幼儿园外乘坐汉寿至长沙的商务车湘AP217Y(司机石某某)。
汉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称,请与以上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社区(村)主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总台记者 姜文婧 潘悦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