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进口冷链食品检测、监管方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系统追溯、制度规范、全面排查、通报促动”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建立完善“人、物、环境”共防防线。
一是开通追溯系统(“蒙冷链”),制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号公告》,全面实行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规定凡从外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登录“蒙冷链”进行信息报备,货物抵呼后经卫健部门核酸检测合格,并赋“蒙冷链”电子追溯码后,方可销售。目前,累计检测各类食品、外包装、生产经营环境、从业人员等18.37万件次,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
二是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监管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对于不履行“24小时报备”制度、落实“批批检”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目前,已曝光三批次有关情况。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过程中,务必要查看“蒙冷链”追溯码,凡是没有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要购买。发现未申报、未赋码、未公示的进口冷链食品要通过12315投诉举报,以防“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带来风险隐患。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防严控冷链食品风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发展趋势,逐步将国产冷链食品纳入“蒙冷链”系统,形成冷链食品“一体化、全链条”管理模式,实现冷链食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查验”,严防严管严控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