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急寻额济纳旗确诊病例任某某的三名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全文如下:
10月27日,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确诊病例刘某某等活动轨迹的通告》,额济纳旗第45号病例任某某确诊病例的密接者呼某某、全某某、王某某三人(额济纳旗天鹅湖工地附近巴盟饭店就餐人员,现已集中隔离,核酸检测3次结果为阴性。)根据相关协查要求,经流调核实,三人活动轨迹如下:
呼某某活动轨迹
呼某某,家住磴口县,货车司机,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10月15日
在19:00—20:30之间在额济纳旗天鹅湖工地附近巴盟饭店用餐,之后开货车于21:00左右从天鹅湖高速口上G7高速向磴口方向行驶。
10月16日
00:30左右在高速一停车区(无名称)停车,在车(未下车)上休息一晚。6:00左右在磴口县纳林湖收费口下高速;7:10左右在磴额线(大闸附近)路顺加气站加气,微信支付接触一名加油员;8:30—9:00到达腾达物流园,自己在停车区修整货车未接触他人;10:30左右妻子开车接其回家,于10:50到家吃饭;12:30左右妻子开车将其送到腾达物流园之后直接开货车于15:00左右到乌海蒙西公司卸货;16:30左右离开蒙西前往乌海;17:30—18:00之间到达乌海海南物流停车区等待装货;18:00左右在物流园27公里处一清真饭店(具体名称本人记不清了)吃饭,之后回到车上休息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7日
除12:00—13:30之间骑共享单车到海南街上一烤肉坊(具体位置店名本人记不清),其余时间都在物流园货车上等待装货,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8日
7:30—8:00之间离开海南物流园,9:20到达蒙西公司装货,10:30左右离开返回磴口县,之后于12:00左右到千峰水泥厂,水泥厂已下班,在车内等到14:30左右进厂卸货,16:00左右出厂,16:20左右到磴口腾达物流园停车区修整车,18:00—18:30妻子开车接回家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9日—20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21日
9:00左右开车去磴口县医院陪妻子做孕检,11:30左右开车回家后未外出;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2日
9:00左右到秀水家园小区门房做登记,10分钟左右回到家中后未外出,18:40左右步行到富源广场散步,20:00左右步行回家,顺路(19:50左右)在居住小区西门南边的超市(具体店名记不清)买了一瓶酒、取快递(用时大概5分钟)回家后未外出;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3日
9:30开车到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1:00回家后未外出。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4日
上午一直在家,14:00左右开车到腾达物流园后,开货车去六团,16:30左右到六团团部附近的村子装高粱,21:00左右离开,21:30左右在路边设的六团疫情防控站登记信息。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5日
00:30左右到杭锦后旗酒厂,在车上休息未下车。8:30左右下车在杭后街上流动早点车上买肉焙子,后去门房外询问进厂卸货时间(安全距离),被告知当天进不去,一直在车上等待。18:00左右步行到杭锦后旗医院做核酸检测,18:50离开,19:20左右步行回到车上休息,再未下车。下车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6日
8:00左右去酒厂门房外询问进厂卸货时间(安全距离),13:30左右进厂卸货,16:00左右卸完货返回磴口,19:00左右到达磴口县腾达物流园,19:30开车到体育馆做核酸检测,21:20检测完后开车返回,21:30回家后再未外出;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7日
8:40到小区门房报备,回家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8日
全天在家,17:00左右由磴口县指挥部社会管控组集中隔离管控。
全某某活动轨迹
全某某,职业:货车司机,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10月17日
9:00在乌力吉卸货,大约用40分钟卸货,下车后佩戴口罩,9:40开车走国道到阿拉善盟苏宏图,在苏宏图堵车6个小时,17:00因路一直不通,从苏宏图上京新高速,20:20到额济纳旗天鹅湖出口,下高速发现路已封,在附近停车,20:30—20:55在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韩永巴盟饭店(京新高速天鹅湖收费站出口一公里处)就餐,接触人为韩永巴盟饭店的老板和厨师(老板和厨师都已确诊),21:00返回车上,在车上休息一晚。
10月18日
8:00驾车从额济纳旗天鹅湖高速口上高速,行车3个小时,11:00从448澳柑德里戈高速口下高速,11:10—11:55在路边蒙餐饺子馆吃饭,接触人为服务员1人(基础信息不清楚),12:00出发,行车5小时,17:00到448万事达拉矿石,接触人为矿上的登记人(基础信息不清楚),在矿上停留2个小时,19:00从矿上出来,23:00停靠在路边,在车上休息。
10月19日
6:00出发,行车1个小时后,7:00到苏宏图巴盟五原饭店吃早餐,接触人服务员1人(基础信息不清楚),7:30从苏宏图出发到乌拉特后旗青山镇,中途在未开放服务区(名称记不住)停车,在车上休息1个小时,16:00到乌拉特后旗青山镇利源化工卸货,未接触他人,18:00从乌拉特后旗回磴口县。19:00到磴口家中,再未外出。
10月20日
8:00到腾达物流田胖子电焊铺焊车,停留2个小时,10:00回到家,14:30开车到磴口县医院做核酸,停留2个小时左右,17:30开车回到家,其余时间未外出。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1日
7:00开车去县医院取核酸报告,结果阴性。8:00驾车去河套大市场的四季鲜菜摊子上买菜,老板不认识,佩戴口罩,8:30回到家中,再未外出。
10月22日
上午一直在家,未外出,接到社区通知,本人需要集中隔离,15:00自己驾车到三盛公大酒店613房集中隔离。
10月22日—28日一直在三盛公大酒店集中隔离,从未离开,22日和25日各做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
王某某活动轨迹
王某某,职业:司机,无固定工作地点,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10月15日
18:00—18:40与李某某、张某某、呼某某在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韩永巴盟饭店(京新高速天鹅湖收费站出口一公里处)就餐,一名服务员为其上菜(服务员基本信息不清楚),18:40开车上京新高速往阿拉善盟乌力吉方向行驶,22:40在乌力吉附近服务区(服务区未开放,不知道名称)停车,在车上休息一晚。
10月16日
8:00开始驾车在高速行车7个小时,15:00到乌海千钢水泥厂附近的私人煤场卸货,接触人煤场老板(问李某某)和泵房工作人员(不认识),停车3个小时,下车后佩戴口罩。18:00到乌海海南27公里停车场等货,19:00与李某某、张某某、呼某某在黄渠桥餐厅就餐,接触人为服务员1人,就餐时间40分钟,19:40返回车上,在车上休息。下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7日
一直在车上等装货,13:00下车与李某某、张某某、呼某某到附近饭店(饭店名称不记得)吃饭就餐,接触人服务员1人,就餐时间40分钟,13:40回到车上,在车上休息。17:00下车,李某某、张某某、呼某某自己做饭就餐,用餐1个小时,18:00回到车上,在车上休息,22:00到棋盘井的正丰二场装煤,装煤一直到第二天上午,全程未下车,无接触人。下车后佩戴口罩。
10月18日
10:00装好货后从正丰二场离开,高速行车2个小时,12:00到磴口县,将车停到腾达物流,12:30开车回到家中,再未外出。下车后佩戴口罩。
10月19日
10:30步行到民生二期楼下和为贵超市买生活用品,在超市停留20分钟,10:50步行返回家中,再未出门,出门佩戴口罩。
10月20日
上午一直在家,未外出,16:00步行到民生二期楼下和为贵超市买生活用品,在超市停留20分钟,16:20步行回家,再未出门,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1日
8:00开车到腾达物流取货车,8:30开货车到一团七连加气站加气、加水,接触人加气站职工1人(信息不详),自己为车加水,在加气站停留30分钟,9:00从纳林湖高速路口上G7高速,12:00从阿拉善盟苏宏图高速路口驶离高速,在高速口附近加气站加气,加气排队6个小时,接触人加气站工作人员1人(信息不详),中间在车上用餐,18:00 离开加气站,从448上高速,23:00在风雷山服务区停车休息,下车后佩戴口罩。
10月22日
8:00离开风雷山服务区,行车3小时,11:00到达甘肃和新疆交界处排队过高速,排队到23日10:00。
10月23日
10:00新疆白山泉公安检查站,在检查站排队做核酸检测并对车进行消杀,结果阴性,排队30分钟,10:30从检查站出来,12:00到骆驼卷子加气站加气,接触人加气站工作人员1人(信息不详),加气站停留30分钟,12:30从加气站上G3高速,行车3小时,15:00从三道岭下高速,在三道岭停留1小时点外卖,16:00上高速,22:00到大浪沙服务区休息,未下车,下车期间佩戴口罩。
10月24日
6:00从大浪沙行车,11:00到甘河子公安检查站,在检查站停留1小时,做核酸检测及车辆消杀,结果阴性,接触人为采样工作人员,12:00由永新焦化厂的工作人员接待,入厂卸货,在永新焦化厂停留5个小时,接触人煤管(不认识),17:00到焦化厂空地停车休息,点外卖在车上就餐,未下车。
10月25日
接到阜康昌吉州指挥部的电话,要求就地自我隔离,全天停留在焦化厂空地,未离开,点外卖在车上就餐,未下车。
10月26日
早上点外卖在车上就餐,未下车,11:00到甘河子公安检查站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在检查站停留30分钟,11:30从甘河子上高速,12:20到大黄山服务区,在服务区停车等待救护车。期间未下车。
10月27日
03:00阜康昌吉州指挥部负压救护车到大黄山服务区接送到新疆自治区阜康市昌吉州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当日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0月28日
一直在阜康市方舱医院集中隔离,未离开。
磴口县疾控中心紧急提示:
1.请上述时间与呼某某、全某某、王某某三人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所在地疾控部门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尽早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磴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0478—4236699
磴口县疾控中心值班电话:0478—4500389
(总台央视记者 呼和牧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