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13时许,宁夏青铜峡市公安局陈袁滩派出所民警巡查至京藏高速青铜峡出口时,发现有人竟在鱼池边钓鱼,民警迅速上前制止,依法将3人传唤至派出所询问。
经查,周某某、宋某某、王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未执行临时管控规定,私自外出聚集钓鱼,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青铜峡市公安局依法对周某某、宋某某、王某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唯有众志成城,才能共克时艰。青铜峡市公安局呼吁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的,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