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0月27日电(记者王昆)记者从河北省政府了解到,为确保群众应对低温天气用热需求,全面做好采暖季期间安全供热保障工作,全省将于11月1日启动供热。
根据河北省气象局天气预测分析,2021-2022年度采暖季法定供热日之前,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河北省有3次不同程度的冷空气活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河北省决定提前启动供热。
河北省将督促检查供热企业在确保安全基础上,抓紧进行设备调试、管网注水打压等工作,确保按时间要求供热。做好备用热源、备品备件、抢修机具等各项准备,及时应对供热突发事件。
同时,协助供热企业做好燃煤、天然气等能源储备,协调热电联产电厂做好热力保供。督促热源厂备足燃煤,并根据煤炭消耗、运输条件和天气变化情况持续补进,始终保持7天-15天的燃煤消耗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