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您现在的要求,那么在所有的相关案件中,企业都将承担过高的赔偿,只能选择破产。给企业一线生机,才有可能把您的诉求更好地兑现。”10月19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员额法官卞亚峰的不懈努力下,购房者付某夫妇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握手言和。该案的处理,在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本案纠纷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和营商环境情况,保持了其他多起生效判决的稳定性。
早在2013年7月,付某夫妇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一套学区房,并支付了60万余元房款。2014年9月,某公司为付某夫妇办理了交房手续,但房产证因各种原因却迟迟到不了手,计划中的学区房无法实现,付某夫妇无奈又火速另购买了一套学区房。像付某夫妇这样遭遇的,还有1000多户业主。直到2020年,这个小区的房产证才姗姗来迟,围绕着房产证产生的纠纷却一直绵延至今。
原来,在当时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约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予以退款赔偿或支付违约金。从2018年9月起,付某夫妇就开始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看似简单的案件,却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的审理,诉讼历时长,当事人积怨深,且背后涉及1000多户业主的权益。卞亚峰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对产生纠纷的原因与背景进行深入的了解,在释法明理的同时,更多地做一名“倾听者”。
“只有耐心倾听,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才能真正吃透案情,把话说到当事人的心缝里,彻底化解矛盾。”尽管多次陷入调解僵局,卞亚峰依然不放弃任何调解希望。
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是司法追求的目标。而再审案件通常都历经数次审理,当事人间矛盾激烈,案件处理较为棘手,信访问题突出。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河南省高院审监庭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原则,积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百姓解忧,让正义提速。今年1至9月,审监庭采取运用网络开庭、开展巡回审判、强化府院联动、加强判前释法等工作方法,减轻群众诉累,促进和谐稳定,共成功调解、撤诉民事、行政再审案件27件,调解后终结审理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