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在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上获悉,省药监局强化零售药店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推动建立“四类药”监测预警机制,连日来,该局组成9个督查组,对兰州市零售药店就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四类药”销售实名登记报告和发热等疑似患者报告等工作展开督查,督促做好 “四类药”销售实名登记管理工作,助力全省疫情防控。
在发布会上,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涛介绍说,今年,省药监局开发出“四类药”(止咳、退热、抗生素、抗病毒)销售实名登记 APP 系统在全省推广使用,要求全省各零售药店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健康码、实名进行登记,异常销量情况和发热等疑似患者购药信息按照要求及时向属地联防联控部门报告。
省药监局重点对全省疫情防控相关生物制品、抗病毒类药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内容,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可追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所列药品以及疫情防控用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及诊断试剂、电子测温仪器等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惩重处各类违法行为。
疫情发生以来,省药监局对处方来源于“甘肃方剂”5个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予以了备案,并将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同时,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治中药制剂的配制和调剂,服务中医药助力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