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冯松龄、吴思思、陈振海)近日,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发起“我身边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征集活动,从网友的留言中发现,部分网友表示自己对AED“没见过”“不会用”“不敢用”。
针对网友的困惑,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AED推广布局进程如何?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我国国情,AED配置工作按照从无到有、从有到全的原则,不断满足救治需要。2020年9月,国家卫健委联合8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2021年5月,国家卫健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再次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在全国交通运输客运场站普及配备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当前,国家卫健委正组织制定公共场所AED配置指南,从技术层面明确AED规划配置、安装要求,为各地科学规范配备提供技术依据。
国家卫健委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和商业运作等渠道加强AED配置。目前公共场所布设自动体外除颤器已超过1.1万台。
难点在哪?
不少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网友留言说,在使用AED上,仍面临着不会用、不敢用的困境。
“我国目前有个别地方以立法形式规范公共场所AED的配置和使用。但全国层面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其配置、使用、经费保障、维护管理等内容,这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难点。”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此,国家卫健委先后从制度建设、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应急救护教学实践、形成支持急救社会氛围等多个层面推动AED的普和使用。同时,我国已有多部法律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红十字会法》《民法典》等,对现场应急救护做出规定。国家卫健委在草拟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中也计划提出相应免责条款。
立法进展怎样?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坦言,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的提升速度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急救服务需求。
为保障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解决当前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突出问题,国家卫健委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拟从法规层面明确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稳步发展。组织起草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征求行业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