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善于从司法办案中找准为人民办实事的切入点,探索构建“检察+”未成年人保护新维度。
今年上半年,锡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考虑到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希望为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帮助。
然而未成年人父母担心会泄露隐私造成对孩子的二次伤害,拒绝申请救助。了解这一情况后,该院积极为被害人家长解释检察办案保密规定要求,针对家长的顾虑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最终顺利完成救助。
与此同时,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该院围绕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迅速制定《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隐私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从线索管理、审查办案、宣传报道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上述案件开展司法救助的过程进行规范,用制度彰显司法温度,在检察环境让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兼顾被救助人情感和生活需求并行。
获悉锡山区检察院出台该制度后,无锡市妇联、无锡市检察院和锡山区妇联共同来到锡山区检察院就国家司法救助隐私权保护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会。会上,经深度讨论,在“检察+妇联”模式下,将通过完善定期会商、联合培训、家职教育求助一站式机制等制度建设保障,更加精细化精准化做好未成年人联合保护工作;拓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关系网,以隐私权保护为切入点,探索引入“治理合伙人”,通过引入师资、培育专业人才等方式,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化、品牌化、社会化。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妇女儿童隐私权保护宣讲,提高全民意识、增强保护力度、提升保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