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东网”报道,2019年11月13日,在香港中环一带有人堵路及向马路丢砖块,期间击中警车。2名在当日被捕的男子,今天(11日)在区域法院分别承认暴动罪及参与非法集结罪,分别被判入狱40个月及9个月。
报道称,24岁被告麦宏基,报称水果店售货员,今天承认一项暴动罪,即于2019年11月13日,在中环干诺道中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至于参与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两罪则保留法庭存档。34岁无业男子黄天乐,则承认参与非法集结罪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即于2019年11月13日,在中环毕打街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非法集结,以及使用一个挂耳式口罩遮盖面部,至于持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则保留法庭存档。
案情称,事发当日有人在中环聚集,警方接报有人刑事损坏、纵火及堵路,于是到场设立3道防线。中午1时许,有约40名穿黑衣、手持两伞者用竹枝及垃圾堵路,并将砖头丢在路上,有视频显示麦宏基参与堵路、掷砖及移动栏杆。有警车被砖块打中,挡风玻璃及车窗碎裂、车头灯损坏、车牌不翼而飞。至于黄天乐则穿着商务装束在警方防线前高举雨伞,他其后被搜出藏有火枪、卡式气罐及钳。
法官以5年为暴动罪量刑起点,认罪减刑后判麦宏基40个月监禁。而非法集结及蒙面罪则分别以15个月及12个月为量刑起点,计算所有刑期扣减后,黄天乐需就两罪共入狱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