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宏大事业与不懈追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新时代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要实现人权事业发展进步,就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创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奇迹。
时代在发展,人权在进步。自2009年以来,中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各项权利得到更加切实保障,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更加完善,人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目前中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且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改善了世界近五分之一人口的人权状况。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分别是1956年的328倍和241倍。实践证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中国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不断以实际行动促进全球共同发展。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18年,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中国的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会议上,120多个国家高度评价中国的人权成就。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新时代新征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人权保障的要求不断提高。要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对于人权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不断开辟人权事业新境界,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郭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