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实施 6类情形将被问责

2021-09-02 03:30:53

来源:互联网

人民网北京9月1日电 (记者郝孟佳、孙竞)记者今天(9月1日)从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天起正式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

田祖荫介绍,《办法》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办法》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

记者注意到,《办法》中明确指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6类情形将被问责。

关键词: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教育部 9月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