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近日通报3起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不主动报备的案件,当事人均被予以治安处罚。
7月26日,李某琴从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返回陵川县附城镇南马村居住,其明知扬州属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而不主动向村委和镇政府报告行程,8月13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7月以来,邢某昌在陵川县古郊乡东庙华村太行云顶农家旅馆避暑。7月17日至26日,邢某昌返回郑州并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接种疫苗,27日再次来陵。8月1日以来,古郊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向其核实活动轨迹,邢某昌隐瞒不报其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行程,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2021年,郑某科在缅北打工,6月20日从云南打洛口岸回国,后被集中隔离21天后回陵。郑某科回陵后,未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行程,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上述三人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上述三人予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