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8月14日电(记者 秦海峰)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将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严肃查处设立和变相设立“小金库”行为。
据了解,本次专项清查范围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类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19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8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等变异隐形“小金库”。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专项清理工作为期四个半月,从8月中旬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单位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设区市、县党委和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党组(党委)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