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获悉,六安下发《关于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在国家工作组、省专家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干部群众全力以赴、连日奋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一些旧的风险没有消除, 新的风险又叠加而至,因此不能丝毫松懈。为确保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好转,疫情不反弹,根据5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的新冠肺炎和夏季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市指挥部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 隔离点人员管控绝对不能虎头蛇尾
疫情发生后,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我市将密接人员和次密接人员全部转入隔离点集中医学观察。从后期陆续出现的病例看,绝大多数都是在隔离点被发现的,因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防止本次疫情的扩散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虽然距离首发病例报告时间已经越来越长,但隔离点仍有一部分人员处在医学观察期。各地要一如既往地对隔离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八大症状”,立即报告,并通过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二、高、中风险地区返(来)人员摸排管控绝对不能简单粗糙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多地也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病例,尤其是广东近期发生的疫情形势复杂,传播速度快,更要予以足够重视。各县区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对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特别是广东地区返(来)人员的摸排和管控。摸排和落实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要快速、精准,绝对不能粗糙简单。
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绝对不能丝毫放松
不仅不能因为疫情好转放松措施,而且要通过本轮疫情充分认识到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要严格落实商场超市、酒店餐饮、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景区、图书馆、火车站、客运站、企业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进入人员测温、扫码、戴口罩等规定,遇到发热人员要做好登记、留观并及时报告。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八类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四、解封后的小区(楼栋、单元)管控绝对不能流于形式
要从严落实解封后的小区(楼栋、单元)人员7天防控管理。小区(楼栋、单元)出入口继续实行24小时值守,居民凭证出入。小区(楼栋、单元)内的文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禁止聚集性活动,持续做好环境消杀,仍按封闭管控标准清运生活垃圾。继续加强对楼道、电梯间、垃圾箱、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做好记录和公示。引导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康生活方式,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聚集、不聚餐。
五、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绝对不能再出现违规行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预检分诊工作,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充实分诊力量,提高预检分诊质量。发热门诊设置要规范,要选择相对独立区域,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具备血常规、胸部CT等检测能力,CT要做到专人专用。所有发热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要加强住院管理,尽量减少陪护人员,确需陪护的要落实“一患一陪-卡”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截留发热患者。一旦发现发热患者前来就诊,立即按要求做好登记和报告,尽快转诊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能一推了之,要做到发热患者的闭环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和(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健康监测绝对不能忽视
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新冠肺炎救治和检测的一线医务人员,实行1周的隔离休养;隔离休养结束后,要进行核酸检测,继续做好1周的自我健康监测。隔离点的工作人员,完成任务后,居家观察1周,并做到每日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出门,不参加聚会、聚餐,1周后由单位组织一次核酸检测。在封闭小区的工作人员、各级指挥部和办公室的人员,也要加强自我健康检测,尽量减少聚会、聚餐,1周后由单位组织一次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八大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七、出院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三段式”接续管理绝对不能打折扣
所有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实行定点医院集中隔离休养14 天,并做到“五有”每天有医学观察,每天有中药调理,每天有健身锻炼,每天有心理调适,每天有情况报告,同时在隔离休养的第14天进行一次核酸复查。在定点医院隔离休养期满且核酸复查阴性人员返家后,继续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做到“五个一”:一人一房间,一人一餐具,一人一包保(社区工作人员),一天一见面(安排医务人员每天进行-次体温检测、询问),一天一记录(每天对患者情况进行记录),同时在居家隔离的第14天再进行一次核酸复查。对于居家医学观察期满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健康状况随访,并做到第一个月一周一随访、第二个月一旬一随访、第三个月半月一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