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房产还送水果摊主吗?老人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摊主回应

2021-05-20 16:16:34

来源:互联网

“上海老人指定水果摊摊主为意定监护人”

一事又起波澜。

法院认定:

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今年2月,老人的妹妹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5月8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详细报道)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指出,老人家属之所以发起这一诉讼,是因为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是后续诉请撤销或者变更监护人的必须程序,这也意味着,家属后续可能会发起相应诉讼。

老人亲属:

家属有义务监护老人

未来或就监护问题进行诉讼

5月18日,老人的亲属吴女士对媒体表示,之前老人没有做过司法鉴定,近期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家属有义务监护老人,未来或就监护问题进行诉讼。未来他们会对老人做进一步的安排,也要求未来做指定监护人。

但是摊主律师跟亲属解读不同:

小游目前已经成为老人的合法监护人

水果摊主小游(化名)的代理律师高明月接受上观新闻采访时表示,老人既已被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依据意定监护协议的规定,小游目前已经成为老人的合法监护人。

判决书。高明月 提供

疑问:意定监护协议是否受影响?

老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此前签订的意定监护等协议是否会产生影响?

小游的代理律师高明月告诉记者,这次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今年4月14日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被鉴定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目前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这个结论是指向现在的,只能证明鉴定时,老人已经无民事行为能力。”

而老人与小游公证意定监护协议是在2019年3月,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则更早是在2017年,法院的这次判决并不能指向老人在签订两份协议时就已无民事行为能力。高明月说:“这次老人家属提出的诉请只是要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涉及认定此前签订协议无效。”

跟一些网友的解读不同,高明月表示,老人既已被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依据意定监护协议的规定,小游已经成为老人的合法监护人。

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欣表示:“从法律地位上来讲,意定监护人的地位要高于法定监护人,小游应该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家属如要做指定监护人,必须经过一定的司法程序才能实现。”

“撤销或变更监护人需要合法理由,比如意定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对老人照顾不周等。但小游对老人的照顾十分周到。为了回应外界质疑,还在家里装了摄像头,经办的公证员也一直在监督。”高明月说。

争议:签订协议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个意定监护案例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老人在签订和公证协议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老人亲属出具的一份出院小结,老人在2017年(即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前)就已被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老年痴呆。

关键词: 300 房产 水果 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