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刘硕)“民事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包括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最高人民检察院10日发布的3起指导性案例中,一起土地明显被贱卖的案件,凸显民事执行监督的效力。
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湖北某房地产公司抵押的一块土地被执行拍卖。2014年7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为5778.57万元。某房地产公司对上述评估结果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但法院未予审查及复核。
2015年2月,涉案土地公开拍卖,某置业公司经两轮竞价,以5798.57万元的价格竞买成交。2016年6月,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为竞买人办理变更使用权人登记时,为确定税费对涉案土地再次委托评估,确定总地价为21300.7万元。
价值2亿多元的土地仅拍出了五千多万元,其中有何“猫腻”?2018年3月,某房地产公司认为本案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向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主要理由是执行程序中涉案土地的容积率明显有误,土地价值被严重低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
检察机关认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存在违法情形,导致土地评估价格明显低于实际市场价格,也没有对当时存在的异议进行审查处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对此立案审查。除了确认存在执行人员失职行为导致土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以及程序违法等问题外,还确认竞买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严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
2018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该院对案涉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网络司法拍卖。某房地产公司还对某置业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判令某置业公司赔偿某房地产公司财产损失11760.09万元及相应利息。此外,相关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了法律惩处。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求在破解“执行难”“执行乱”中与人民法院形成合力,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
统计显示,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结执行监督案件48620件,提出检察建议37427件,法院同期采纳3675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