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游客爆料,在北京前门大栅栏一家名为“北平文创”的商店内,花费几十元购买店内商品,就能参与“抽大奖”。中出一等奖后,可以免费拿走店内标价数万甚至10多万元带有鉴定证书的珠宝首饰,只需支付少许加工费。其实这一套路,在2018年的3·15晚会上就曾经被曝光,没想到时隔3年再次出现。
游客爆料
购物后可中大奖
标价万元吊坠只需800元
“我和爱人去买东西,花费了100多元,店员告诉我们,购物后可以在店内参与抽大奖。”游客张先生向北京青年报记者爆料,5月6日,他在北京大栅栏游玩购物时,遭遇对方的抽大奖套路。
张先生说,购物后按照店员提示,他来到收款台相邻的柜台抽奖,“店员没有让我直接抽奖,而是拿出了几张刮刮卡,我们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刮了一下,没想到其中一张显示中了一等奖。”店员表示,这个一等奖非常稀有,并对张先生的运气进行了一番恭维后,还要握握手沾沾喜气。之后,告知其可以在专门出售玉石等的首饰柜台内选取其中一件商品,只需要支付一部分加工费。
张先生和爱人一起选择了一件“玉石项链”,支付了400多元的手工费。看到鉴定证书上显示这种材质是玉髓,于是他希望购买一些品质更好的玉制品,最终选择了标价10990元的玉石吊坠,共支付了879元手工费。
张先生“中奖”所得的吊坠有一张珠宝首饰鉴定证书,证书标明是和田玉(碧玉),有证书编号,还标有中国商业联合会珠宝首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查询网址。但是,和一般票据写有商家详细信息不同,这张购物票据是一张珠宝销售专用票,写了商品编号、单价等信息,盖的印章字样是“珠宝专用章”,没有具体单位。
“回家之后,孩子认为这种中大奖免费购物是一种套路,回过味来后我觉得被骗了。”张先生说,随后他搜索查看了网上的相关报道,决定将所购物品退货。截至北青报记者发稿,文中开头提到的张先生的商品已经成功退货。
合伙演戏
店员为烘托中奖气氛
与暗访记者握手沾喜气
5月7日上午,根据爆料者提供的地址,北青报记者来到前门大栅栏这家名为“北平文创”的商店内,店中摆着一些牛角梳、手镯、传统雪花膏、儿童玩具等旅游市场常见的百货类商品,很多顾客正在挑选。
“只要在店内购买商品,就能参加抽奖,至于能不能中大奖,需要看运气。”一名店员说。
北青报记者花了29元买了一件商品后,在收款台向大家称为“店长”的男子询问能否参加抽奖,男子先是嫌弃购物金额有点少,显出为难的样子,随后马上转变态度称可以试一下手气。
柜台上的两个红色盘子内摆放着满满的刮刮卡,一名店员听说有顾客要参加抽奖,并不同意记者自己从盘子里直接挑选,而是显得“漫不经心”地拿出4张奖券,随手扔在柜台上。刮开前三张,都是“谢谢惠顾”,第四张奖券则显示“一等奖”字样。
“中出一等奖了?不可能吧?1000张里才有三张!”店员一副不相信的表情和动作,还凑过来查看,“啊?真的是一等奖!你的运气真的太好了,让我握一下手,沾沾喜气。”另一名店员听到记者中出一等奖,也赶紧前来握手沾喜气。
此后,两名店员将一个写有抽奖规则的小牌子拿出来,提前做出说明:中出一等奖后,玉石首饰柜台内的商品,可“免费”拿走三件,但是需要支付商品价格8%的加工费。
柜台内的首饰标价从数千元至一二十万元不等,店员拿着计算器,根据所选商品随时计算需要支付的“加工费”数额。一件被选中标价6万多元的“和田玉”吊坠,加工费为5000多元。为了坚定记者购物的决心,一名女店员还将其他游客的多张购物收据进行展示,暗示别人都是这样交过了加工费。如果不中奖的话,只能以6.8折的价格购买首饰,所有商品都保真,假一赔十。
市场监管部门
顾客认为价值不合理
可以向商家退货
暗访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拨打北京12345市民热线进行了投诉。大栅栏市场监督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回复时表示,接到投诉后,与商家进行了核实,判断靠“中大奖”卖玉器、玉饰是一种不太规范的促销手段。经过查证,以中奖手段出售的商品确实价值不高,但并非假货。如果有顾客以这种方式买到物品之后认为价值不合理,可以向商家退货。市场监管部门后续将进行进一步调查。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前门大栅栏的“购物抽奖”套路曾经被多家媒体曝光过,不少网友也对这一套路进行了多次吐槽。2018年3月,北京某媒体的暗访记者在前门大栅栏的一家“工艺礼品店”花10元购得一件商品后,售货员递上购物小票,让记者到收银台付款抽奖,所用套路如出一辙——店员看到抽出一等奖后,也是上前握手,并称希望沾一下好运气。
上述报道中,记者也进行了相关调查,一名在深圳做珠宝批发的商人表示,一般做“抽奖”的所谓“珠宝”均价在几十元,如需证书可一起配送,每张证书需要加价3元。指甲盖大小的金镶玉饰品发货每件只需10多元,5厘米长的金镶玉观音像批发价只需135元。
北京一名经营古玩、玉器的业内人士李先生表示,这种购物抽奖然后交加工费之类的套路,就是商家的一种销售手段,而卖出去的所谓玉器,其实都是廉价商品。
另一名从事玉石首饰批发业务的经销商直言不讳,消费者抽奖所得标价万元的和田玉吊坠,材质有可能确实为和田玉。“现在市场上把俄料、青海玉、新疆和田玉都统称和田玉,这种碧玉就是和田玉的一种,价格差异非常大。”
律师解读
虚假有奖销售涉嫌不正当竞争 或受5万元以上处罚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金剑南律师认为,报道中提及的诱导消费者参与店内抽奖,并通过让消费者故意中奖,设定低折扣购买特定商品仅需支付手工费等方式,正是利用了消费者希望“中大奖”的心理,蒙骗消费者以虚高价格购买珠宝玉石,经营者涉嫌违法。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属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购买,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假玉石,可以依法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因虚假有奖销售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还将可能受到行政主管部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罚。”
律师提醒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商家的促销活动,尤其是珠宝玉器等特殊商品,其价格、质量等难以准确判断,尽量不要贪图小便宜而轻率购买。如已消费购买,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据,以便维权追偿。
本组文/本报记者 董振杰 实习生 宋雨晴 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