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有关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圆满完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完成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全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3万件,假冒专利违法案件0.71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41件。
●发明专利强调“高价值”
2020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达53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超额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目标。我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达到6.9万件,稳居世界首位。全年商标注册576.1万件,收到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7553件。统计显示,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1.5万亿元,同比增长7%,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1.6%;全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达到7.3万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7.39%。2020年,世界领先的5000个品牌中,中国占到408个,总价值达1.6万亿美元。
申长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对于未来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作了明确部署。在规划指标中,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作为重要指标列入,替换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恶意注册主要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和不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商标注册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主要是“傍名牌”“蹭热点”以及抢注国家重大工程名称、公众人物姓名等;另一种是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大量囤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介绍,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积极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完善法规。商标法第四次修订专门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将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申请的关口前移到审查阶段,并贯穿整个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中。二是准确进行识别。通过设置商标审查指引词库,综合人工判断,在审查中准确识别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三是开展分类处置。对于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快速驳回并曝光。四是组织专项打击。在2020年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约谈了2950家代理机构。
●整治短视频平台侵权行为
近几年,随着数字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网络短视频发展迅猛。与此同时,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问题比较严重,广大权利人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关注。
国家版权局多年来一直特别重视影视作品的版权保护,积极维护影视作品版权秩序。“十三五”时期,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对包括影视作品在内的相关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积极有效开展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工作,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五年来,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38批、有640部重点作品作为重点预警,对这些优秀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进行了专项保护。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同时,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