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两件作品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的公示

2021-04-16 20:16:20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经千龙网单位推荐,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审核,拟推荐以下两件作品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公示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2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拔打下列电话或者发送邮件至下列信箱投诉。

千龙网电话:84686999         邮箱:jbzx@qianlong.com

市记协电话:67187211         邮箱:bjsjxpxb@126.com

千龙网

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1年4月16日

1.新闻摄影:

关键词: 关于 推荐 作品 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