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4月15日电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5(2021)》指出,人工智能正在深刻地影响着司法审判领域,“AI法官”“AI律师”等已经从概念走向现实,未来,机器人极有可能取代法官完成判决书的撰写。
首届广州国际电子及电器博览会开幕,多款“黑科技”产品亮相。王华 摄
机器人或取代法官完成判决书撰写
“AI法官”“AI律师”已从概念走向现实
这份蓝皮书指出,人工智能正在深刻地影响着司法审判领域,“人机合作”的审判模式或将成为常态。
“‘AI法官’‘AI律师’等已经从概念走向现实。”蓝皮书称,当下在司法裁判领域,人工智能主要在两个方面凸显了较为强劲的应用价值,包括裁判结果的产生方式实现从人工到智能的转变,以及庭审模式实现从“同空(同一空间)模式”到“异空(不同空间)模式”的变革。
蓝皮书提到,对于专业性案件,机器会在论理中学习此前法官的论述,对于该案法官具有较大的借鉴和补充意义,而对于常规性案件的论理,机器人还可全面提升法官的工作效能。“实践证明,在未来,它极有可能取代法官完成判决书的撰写。”
资料图: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一号馆。记者 陈文 摄
机器审判人类的法律危机?
蓝皮书:情感问题交给人,法律问题交给机器人
当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裁判,带来的是便利还是危机?蓝皮书注意到当下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裁判的争议,即支持派凸显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裁判的价值,反对派更侧重于强调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裁判带来的负面影响,“机器审判人类的法律危机”。
为实现对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有效规制,蓝皮书提出,未来要在两方面予以完善。
“要实现情感价值与法律价值的二元分割,将情感的问题交给人,将法律的问题交给机器人,准确地划分人工智能的适用空间。”蓝皮书称,对新型案件与案件事实认定的部分主要由人来解决,对常规案件以及涉及法律适用的问题则主要由机器人来解决。
其次,为解决当事人提出的“算法黑洞”的法律质疑,应构建机器人算法审查制度。“包括人工智能算法公开制度、人工智能算法裁决制度、人工智能算法救济制度。”
蓝皮书指出,应用于司法裁判中的机器人,因其决策会影响当事人的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在对其算法技术秘密保护方面,应奉行有别于一般商业机器人的原则,其算法理应向社会公开。当诉讼当事人对机器人算法提出质疑,则需要一个专门的算法裁决机构完成审查和裁决。“一旦算法本身被确认为违法,该司法裁判机器人的算法应当停止使用或者被修正。”
关于人工智应用于司法裁判的法理讨论才刚刚开始,蓝皮书表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或将带来新一轮司法裁判制度改革,传统意义上庭审、送达、质证、判决的概念或将在人工智能视阈下被重新定义,由此也将导致我国诉讼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