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家芹在上海市一旅馆卫生间内独自产下一名女婴,因害怕被家人知道,打扰自己的生活,她随即将女婴掐死,并用塑料袋包裹后扔进附近的垃圾房内。
日前,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李家芹提起公诉。
酒吧“放纵”惊觉怀孕
1996年出生的李家芹随自己母亲、弟弟、外公、外婆一同居住,因年轻时不愿好好念书,初一时就辍学了,在家里待了几年后零散干过几份饭店服务员、食品分拣员之类的工作,但都不长久。二十岁时,李家芹通过相亲认识了前任丈夫,两人不到半年就结了婚,婚后不久又生了一个儿子。
但是儿子出生后,丈夫的态度开始发生转变,公公婆婆对她也时有指责,让她很不开心。于是,李家芹便回了自己家和家人同住,不再管丈夫和儿子了,并向丈夫提出离婚。回了娘家,就不再有人约束她,李家芹不是宅在家里看电视,就是出去闲逛玩乐。
有一次,她的一个朋友向她推荐了一家新开的酒吧,据说特别“带劲”,李家芹从没有去过酒吧,此时也产生了好奇,随朋友去过一次后就被此吸引。此后,她经常自己一个人去,每次都会有不同的男子过来搭讪、送酒,李家芹玩得乐不思蜀,还和其中几名男性发生了关系。
2019年11月的一天,李家芹警觉自己生理期已经两个月没来了,曾经生育过的她意识到自己可能又怀孕了,最可怕的是她根本不记得孩子是谁的。惊慌失措之下,李家芹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能让家人知道!这也就意味着,自己不能去打胎,因为住院需要时间和钱,自己平时吃喝玩乐的钱都是零零散散伸手问家人要的,此时要这么一大笔必定会引起怀疑,于是她打算拖着,走一步算一步。
好在她本来就有些微胖,一个冬天过去,肚子隆起了,偶尔有人怀疑她是不是怀孕了,都被她搪塞过去。她不知道孩子的生父,自然也不知道自己的预产期,等到疫情渐渐好转,她和丈夫终于办理了离婚手续。
旅馆卫生间独自产女
杀害并抛尸
离婚后的李家芹彻底“解放”了,在家待了好几个月的她又继续开始了酒吧花天酒地的生活。
2020年6月25日,李家芹和酒吧里的一个服务员朋友“英英”一同在附近的旅馆里开了一间房,打算当晚玩个痛快后直接入住,但“英英”的老公中途让她回家,李家芹便独自入住。
此时,她前几天刚在酒吧认识的一名男子“阿宽”给她电话,要求借宿一宿,李家芹也默许了。到了早上五点,李家芹忽觉肚子一阵疼痛,原来是羊水已破,她即将生产了。“阿宽”这时还醉醺醺地躺在床上,李家芹怕吵醒他引来麻烦,于是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的卫生间抽水马桶上,咬紧牙关忍着痛,数十分钟后,她在马桶里诞下一名婴孩。
小小的婴孩浑身是血,脐带还没有断开,就开始“哇哇”哭泣。李家芹原本还坐着缓神,一听到哭声就猛地一震,“决不能让人知道这个孩子,不能让她打扰我的生活”。
李家芹当即作出决定要杀死这个孩子,她反身过来,一把拉断脐带,一手捂住孩子的口鼻不让她发出声音,另一手掐住孩子的脖颈死死扼住,几分钟后孩子的脸色开始发紫,直至没有一丝响动她才松手。
此时,她确认孩子已经死亡,便将孩子从马桶里捧出放在一旁的浴缸里,环顾四周后准备用卫生间垃圾桶的袋子装孩子的尸体。李家芹迅速脱下身上穿的马甲包住孩子,用塑料袋又在外面包裹几层,偷偷下了楼找到一个垃圾站,将孩子扔在了干垃圾桶里。
扔掉孩子后,李家芹就回了自己家。直到当天清洁工在打扫垃圾房时无意间发现了婴孩尸体,警车的鸣响最终打破的小区的平静,警察敲响她的家门,她才终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李家芹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且被害人系其亲生女儿,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依法追究李家芹的刑事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的母亲,残忍得可怕,难以想象她是如何能再生下孩子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在孩子还未来得及睁开眼睛看一看这个美丽的世界的时候,能下定决心伸出那双罪恶的手,还能在作案后将这个幼小的身体扔到垃圾桶里并泰然自若地回家。
检察官告诫,孩子从落地的那一刻起就拥有了作为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法律权利,而父母也同时担负起了照料、抚养等的法律义务。
既然给予了生命,就请给予爱和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