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 规范大学生消费贷款乱象

2021-03-18 15:17:21

来源:互联网

3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

“近期,部分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诱导性宣传,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银保监会等五部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上述行为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规范整顿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3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放贷机构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

针对当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知》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

首先要求放贷机构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同时,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针对贷前审核、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规范催收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明确,要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高校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发正规金融产品

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过程中,高校应如何做?《通知》指出,高校要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

与此同时,各高校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及时以电话、网络、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网络贷款预警提示信息;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创业等金融产品,为有合理需求的大学生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着力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

关键词: 不得 大学生 发放 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