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记者从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获悉,1292名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名下的4061个号卡近日被封停。在5年或2年的惩戒期内,这些不良信用通信用户仅可保留一个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其他通信业务一律强制关停,停办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这是江苏首次实施通信惩戒。
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即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用户,指使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通讯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或者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互联网等通信技术手段或工具支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包括国务院联席办、公安部通报,以及省联席办、省公安厅认定的涉通讯网络新型诈骗违法犯罪人员、号码实名登记人员和单位。
为了从源头上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去年底,省通信管理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相关意见明确: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实施一级限制,限制周期为5年;对公安机关认定的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实施二级限制,限制周期为2年;累计两次及以上被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用户的,列入一级管理;限制周期期满后,自动解除名下通信业务办理限制。
近日,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省内3家基础运营商及4家虚拟运营商,对省公安厅认定的1292名不良信用通信用户进行惩戒。其中,556人被一级限制,736人被二级限制。
对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有疑义的用户,可向公安机关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提出复核。在惩戒期内,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如仍为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办理入网业务,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处罚、追责。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还组织运营商发送1.7亿条公益短信,提醒全省手机用户,切莫出租、出售、出借个人手机卡。一旦卡号被用于通讯网络诈骗,开卡人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将被纳入通信行业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