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袭警罪正式实施 多地办理袭警“第一案”

2021-03-12 01:17:36

来源:互联网

自3月1日袭警罪正式施行以来,全国已有多人因涉嫌袭警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的首例袭警案件发生在杭州。3月2日上午9时许,市民高某驾驶违规改装的电动三轮车途经下城区闸弄口127号时,被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城大队查处,民警依法对高某违规改装的电动三轮车予以扣押。高某心怀不满,抽出车上一根铁制撬棍趁民警不备进行连续击打,民警抬手隔挡防卫,后将高某制服。案件造成民警头部、手臂和腿部不同程度受伤。案件发生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保障民警合法权益。当天,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下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3月4日上午,高某被移送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月3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警方也侦办了全市首起“袭警罪”。当日晚间,江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发布警方通报显示:3月2日晚,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开发区警务站值班民警在处理一起纠纷过程中,当事人李某丈夫齐某情绪激动辱骂调处民警,站内其他民警上前劝阻和制止时,齐某和儿子不听劝阻,在警务站门口推搡民警、辅警,同时大喊“警察打人”制造混乱。齐某儿子还趁乱掐住一名民警脖子将民警摔倒在地。此后,两人继续与现场民警、辅警纠缠,致使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全身多处受伤。目前,齐某父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

3月1日袭警罪的正式实施备受关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在保护警察执法权威的同时,也表明了国家对于打击袭警犯罪的态度。短短几日,多地办理袭警“第一案”,让以身试法者受到法律的惩罚,这对公众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关键词: 袭警 正式 实施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