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市场乱象多一向饱受诟病,而最近出现的“美容贷款”将目标盯上了低收入人群及刚刚毕业的学生——通过小额贷款,实现变美的心愿。可由于多种原因,“美容贷”不仅可能让这些人群陷入债务危机,甚至陷入骗局。对此,海淀法院法官提醒大家,申请“美容贷款”要谨慎,更要仔细甄别相关单位资质。
“美容贷款”又称“医疗美容分期付”,属于小贷公司与医疗整形机构合作推出的小额消费贷款项目。“美容贷款”具有审批快、额度低、周期短、利率适中、纯信用贷款等特点,主要针对有美容需求但缺少费用的爱美人士。一些自我防范意识较差的消费者往往会成为目标,被中介或美容机构诱导提前消费、超额消费。还有一些不法机构,以高薪招聘为诱饵,吸引年轻女士到美容机构整形消费,陷入“美容贷”骗局。
案例1 冲动消费
刚出校园 背上3万贷款
小颖(化名)是一名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为了变美,她对丽人医美机构(化名)推出的微整形套餐动了心。为此,小颖选择了一款3万元的美容贷款套餐,然而,由于无力偿还贷款,她被贷款公司汇达公司(化名)诉至法院。
汇达公司诉称,2019年底,双方签订了《美容贷款合同》,约定小颖的借款金额为3万元,用途为医疗整形,指定医疗单位为丽人医疗,借款期限为8个月,借款利息为月息1%。按照合同约定,借款本金由汇达公司直接支付给丽人医疗。汇达公司在交付贷款后,小颖应于每月15日向汇达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直至所有贷款本息清偿完毕。截至起诉之时,小颖仅偿还5000元。
小颖对于贷款的事实表示认可,并称当时办理美容贷款,属于冲动消费,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目前在工作挣钱,今后会偿还贷款。
法院审查后认为,依据汇达公司提交的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及当庭陈述,可以认定汇达公司与小颖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且小颖已年满十八周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汇达公司交付借款后,小颖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其应偿还所欠借款。最终,法院判令小颖偿还借款本金2.5万元,并按照年利率12%偿还借款利息。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本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慎用贷款为冲动消费买单
法官提醒大学生等急于找工作的群体,应培养理性消费观念,量入为出,慎用贷款来为冲动消费买单。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可能与国家征信系统关联,贷款记录将直接纳入个人征信。如借款人发生逾期还款,不仅需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记入不良征信记录。尤其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群体,承担民事责任或不良征信记录均对自身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海淀法院民事审判四庭法官助理耿瑞璞说,借款人在订立合同前应预估自身偿还能力。
案例2 身陷诈骗
为挣高薪 家政阿姨陷骗局
“招聘高端保姆,月薪数万元……”看到这则广告,35岁的周敏(化名)动了心,立即和家政公司联系应聘。在家政公司于某的带领下,周敏在某酒店见到“客户”,对方嫌周敏皮肤太黄,如果能改善一下,承诺月薪4万元。
“这样吧,我带你美美容。”于某又把周敏带到一家美容院,医生说需要做瘦脸吸脂等,美容费5.5万元。“我可没那么多钱!”周敏想拒绝,但对方称可以在医院办理贷款,上班后还上就行。想着月薪4万元的工作等着自己,周敏便答应贷款。
做完手术,“客户”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用她。求职不成,还要偿还数万元贷款,周敏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她选择报警。
警方抓获于某后发现,其所在的家政公司没有资质,于某也承认招聘信息都是虚构的,目的就是骗人去美容,从而获得美容院的返点来获利。最终,于某获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这类案件已经不是个案,去年,本市警方通报:打掉“招工美容贷”诈骗犯罪团伙十余个,并查抄9个涉案医疗美容机构;共刑事拘留涉案犯罪嫌疑人123名,其中,有60人是诈骗团伙成员,有63人是医疗美容机构工作人员;目前已查实的被骗事主达上百人,每人根据不同的美容项目,被骗金额少则二三万元,多则十余万元。
可见,“美容贷”已经成为一种较为高发的新型犯罪。
■法官提醒
对夸大高薪和设置用工前提条件的岗位提高警惕
对于“美容贷”诈骗犯罪,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刘浪建议,在应聘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特别是对于夸大高薪和设置用工前提条件的招聘岗位(例如要求进行整容等)要提高警惕,以免落入骗局。求职者最好通过正规合法有资质的求职平台找工作,同时核实用人单位情况。在需要贷款时,也要通过正规合法渠道申请贷款,谨防受骗上当。
■法官支招
如何选择“美容贷”?贷款前做到“五看”
“美容贷”虽然已经引起了诸多问题,但耿瑞璞指出,只要不存在强迫贷款的行为,贷款年利率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这种医美贷款并不违法。
如何选择“美容贷款”?法官建议做到“五看”:看资质,要看美容机构、小贷公司的资质;看经营,可以通过天眼查等,查看相关单位的经营情况;看报道,可以在网上查看相关单位是否有负面新闻;看效果,还要审查美容院的广告和承诺,避免被夸张的术后效果忽悠;看合同,最重要的,就是要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借款人在签订美容消费贷款合同前,应明确贷款合同中的借款期限、约定利率、担保条款、逾期条款、违约金条款、授权条款等,以防被相关机构以各种名目、以逾期费或违约金等方式来加重损失。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美容机构也存在一定问题!”耿瑞璞介绍,有些美容院有夸大美容效果、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的行为;还有些美容院先承诺免费试用或者低额项目就能“解决问题”,其中却还隐含着其他收费项目,或者后续推介高价项目;有些“美容贷款”合同属于“霸王条款”,如贷款必须做某项手术,反悔的话,消费者要承担高额违约金。“如果构成欺诈,消费者应该合理合法维权。”耿瑞璞建议,如果事后发现医疗美容机构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此外,法官还建议美容行业应该加强自查,美容协会可以制定指引,规范“美容贷款”等配套内容,如美容院对合作单位的资质审查、培训业务员禁止诱导消费者贷款消费等。金融监管、工商部门也应重视“美容贷款”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加大监管力度,不仅要和司法机关形成合力,打击犯罪,还应防止年轻人被诱导而盲目消费,背上超过其还款能力的“美容贷款”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