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曝光台2021年第一期曝光典型案件(9例)。其中,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院长刘某某、副院长李某某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在药品、化验检查、中药封包治疗等方面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4253947.38元。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万元,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7万元。
1、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欺诈骗保400余万元
经长沙市公安局联合医保局调查,发现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副院长李某某、院长兼法人刘某某等人存在在药品、化验检查、中药封包治疗等方面骗取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4253947.38元的事实。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自2016年8月以来,刘某某、李某某共同出资在长沙市岳麓区开办经营长沙望城坡春望医院。刘某某占52%股份,并任法定代表人、院长,全面负责医院的经营管理;李某某占48%股份,并任副院长,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采购等工作。
自春望医院医保报销业务开通后,为谋取不法利益,刘某某、李某某经商议,由春望医院业务部负责人朱某负责,采取少收医保病人治疗门槛费或者出院送药品等医疗优惠手段,大量招引省、市医保病人住院,并要求住院部医生在患者医保病诊分值范围尽量多开药,尽量多开化验、检查项目,然后护士将医生所开的药品予以部分截留下来,并由李某某负责取走。
截留药品后,刘某某、李某某联系了长沙某医药有限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由该医药有限公司为这些截留的药品开虚假的普通发票和药品清单,然后李某某再将这些截留的药品重新在医院药房入库,以此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在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时,则按处方上的药品数量和金额予以报销。在部分患者未做化验、检查项目的情况下,春望医院在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时仍以住院部医生开具的化验、检查项目予以全部报销。同时,春望医院理疗科重复使用中药封包,在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时虚报中药封包治疗数量。
案发后,涉案人李某某、朱某已分别向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200万元、10万元,其余违法资金2153947.38元也已返还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最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某、李某某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另外8起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案件为:
2、辽宁省锦州市锦京医院欺诈骗保案
经锦州市医保局与公安局联合调查,发现锦京医院院长黄某某伙同医院内外多人通过借用职工、居民、学生医保卡在锦京医院医保系统刷卡办理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290683.15元的违法事实,该案全部违法资金290683.15元被追回并返还医保中心基金账户。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和硕丝路颐康中医院欺诈骗保案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展开调查,发现和硕丝路颐康中医院法人杨某某存在伪造病历、降低标准住院、虚计费用、滥用抗生素等行为的违法事实,涉嫌违规使用医保金额10.44万元。
4、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曾某某欺诈骗保案
经红安县医保局与公安局联合调查,发现七里坪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康复治疗科)员工曾某某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5月25日,通过伪造病历文书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事实,该案违法所得资金被追回并返还医保中心基金账户。
5、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刘家营乡卫生院原医保专管员兼药房收费员年某某贪污案
经唐山市丰润区医保局调查,刘家营乡卫生院医保专管员兼药房收费员年某某涉嫌在2018年期间通过虚报住院信息骗取医保基金。
6、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一肯中乡八肯中村村民李某某欺诈骗保案
经赤峰市宁城县医保局调查,参保人李某某存在通过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于2017年至2019年使用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用38964.66元(该费用不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违法事实,涉嫌欺诈骗保。
7、江苏省连云港市朱某某欺诈骗保案
经连云港市医保局调查,参保人毕某某儿媳朱某某存在联合医生蒋某某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并通过伪造《外伤审批表》内容等手段使用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用22859.82元(该费用不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违法事实,涉嫌欺诈骗保。
8、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参保人员杨某某欺诈骗保案
经滁州市来安县医保局调查,参保人杨某某存在通过故意伪造3张住院发票准备医保报销的事实,涉嫌骗取医疗费用15.5万元。
9、云南省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杨某某挪用公款案
普洱市医保局调查发现普洱市医保中心原财务统计科科长杨某某存在挪用医保资金重大嫌疑。经将案件线索移交普洱市纪委监委、公安进一步调查,锁定证据,追回全部违法所得资金并返还医保中心基金账户。
以上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