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消息,“中超体育赛事节目”侵权案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浙江电信及杭州电信、浙广电新媒体公司未经授权播放“2019赛季中超联赛-第八轮-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赛事节目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被告依法赔偿苏宁体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据悉,2019年7月17日,苏宁体育委托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苏宁体育认为,苏宁体育依法享有案涉节目“2019赛季中超联赛-第八轮-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赛事的著作权权利,浙江电信、杭州电信未经授权传播案涉作品,侵害了苏宁体育公司就涉案赛事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且扰乱了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性的竞争环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涉案赛事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浙江电信及杭州电信、浙广电新媒体公司未经授权播放赛事节目的行为构成侵权,依法赔偿苏宁体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体育赛事转播类似电影制作,也有一定的独创性,应该适用著作权保护。因为直播体育赛事时,虽然每台摄像机的机位是固定的,但拍摄角度的选择和画面的切换,仍有摄影师及导播的创作在其中。”苏宁体育法务中心知识产权部总监郭晨辉曾表示。(一橙)